1、工业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;
2、其他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
其中工业企业为根据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4754-2011),所属行业代码为06**至4690的企业,不包括建筑业。
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,减除不征税收入、免税收入、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。
“从业人数”和“资产总额”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,具体计算公式为:
季度平均值=(季初值+季末值)÷2
全年季度平均值=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÷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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